重庆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相关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分为:①未作分省来源计划的单独录取院校志愿;②作了来源计划的艺术类本专科志愿。
报考单独录取院校的志愿,不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在高考之前进行,填报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招办自行确定。凡是参加了单独录取院校组织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区县(自治县)招办领取志愿表进行手工填写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单独录取院校只能填报一个本科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三个专业;凡是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填写此表,否则,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样张:
考生将填好的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返回区县(自治县)招办,各区县(自治县)招办在领取高考试卷时送市招办。
填报作了来源计划面向我市招生的艺术院校志愿(美术类和其他类)的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的时间、流程和操作办法和普通高校的志愿填报一致。
美术类填报招生计划已投放到重庆市的市内外美术类院校,本、专科可填报四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最多可以填报三个专业,考生未被所填院校的专业录取时,若愿意调配到其他专业,则应该将志愿栏右侧的“专业调配”方框打“√”。艺术其他类填报招生计划已投放到重庆市的市内外(除美术类)艺术院校,本、专科为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考生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市统测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市统测且成绩合格;如市统测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是参加了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市统测涉及的专业且招生学校再进行测试的必须是学校测试成绩合格;只参加了重庆市专业统测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认可统测专业成绩的相应院校(参见招生计划合订本)。报考艺术院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普通高校。